- 文/陳妤寧
每天的環評新聞有多少?對任何一個非環評專業的讀者來說,環評的諸多細節足夠讓人暈頭轉向了。環評話題擁有掀起巨大社會爭議的力量,我們卻只能在兩造說詞中惴惴不安的選擇一個看似可信的說法、或著乾脆直接放棄不表態嗎?
到底什麼是環評,這個制度存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其實環評不僅是政治角力的過程,也充滿了需要科學知識的評估方法、力臻平衡的制度程序、更有身在其中的人想對現行制度死角提出的提醒。2018 年 4 月 26 日泛科學院的「環評怎麼評?環評委員告訴你」講座,便邀請到李堅明和劉希平兩位委員分享環評的內部知識,讓環評離大眾更近一點點。
李堅明:除了預防和減輕,環評也應促進綠色經濟
李堅明為近兩屆的環評委員之一(自 2015 年始,2019 年止),同時也在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任教。伴隨著他的自我介紹,便一邊展開了環評委員任期設計的說明——每屆的任期為兩年、兩屆後則必須卸任,而每次改選都會留下一半的委員進行經驗傳承。而全數 21 位委員中,分別會有 7 位來自於政府部門,14 位來自民間或學界,分別就文化資產、空污、水質、健康風險、氣候變遷、社會經濟等不同專業領域進行評估把關。
「在不同的評估專業之間取得一致性的標準,非常重要。」
在人類無可避免的開發需求下,盡可能創造雙贏
「只要有開發,就不可能不對環境造成影響。只是這個影響的程度能夠被減輕到多小?」李堅明認為,開發是人類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但良好的環境條件,比如乾淨的水、空氣、木材、生質能源、土壤,對於人類的健康福祉也同樣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開發和環保這兩者之間固然時常彼此角力,但李堅明更希望透過打造成熟的綠色經濟模式,從中創造雙贏。
舉例來說,離岸風機的鳥類監測停機管理機制、以及離岸風機打樁工程的減噪技術,都是把人類對於保護環境的那份期待,投注進入更有效率、衝擊更低的技術研發後而有的環境友善工法。此外,如果大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也有更深刻的要求,則可以促使企業不只是在業務之餘從事慈善活動、而是在事業開發的過程中就以友善環境的標準去執行,更能對投資人展現出企業的能力與水準;這樣的理念也可以套用至金融機構的赤道原則,將環評表現列入企業融資的信用考察之中,那麼環評制度亦可以推進綠色金融的發展。
舉凡事前的預防預警、衝擊減輕或補償要求(「例如若開發需要要大規模砍樹,那就要在其他地方植林,如果存活率不足,甚至必須要求栽種兩倍的的數量」)、以及事後的管理監督,環評在台灣都對開發案具有最大的控制壓力,特別是環評委員所握有的「否決權」、屬於他國環評制度中少有的設計,開發案進入提交環評大會的階段後是個關鍵,「只要一個委員有疑慮,案子就需要進行不記名表決。」
要讓環境更好,還需「上位政策」配合,不能只寄望「環評制度」
但李堅明也相信,台灣的環評制度既然年輕、就還有更多可以更臻完善的地方,而且這些壓力與期待不應全部壓在「環評制度」四字招牌上,還需要其他主管機關的規範協助、以及國家上位政策的一致引導。「舉例來說,因為國家現在有了 2025 年能源轉型配比(再生能源 20%、燃煤發電 30%、天然氣 50%)的目標、離岸風電也通過了政策環評,如此一來在評估個案時就可以有清楚的依據。」與之相反地,雖然政府已在 2017 年公布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但因尚未推無法連結至個案的清楚規範,「於是目前法制上只能要求『減排』,如此一來,現在的個案開發進程很可能導致國家的溫室氣體檢量目標無法達成。」
除此之外,審查案量負擔過大、議事的程序發言冗長、以及開發計畫停滯時間過長(由於環境狀況已改變、必須仰賴環境差異分析),都是影響環評品質的細節關鍵。
劉希平:不只開發案要可受公評、評估方法本身也要能受到檢驗
另一位環評委員劉希平任教於輔仁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在輔大擔任總務長的期間逐步建立了電力監控系統、申請老舊建物使用執照、並且改善排水系統;應用了自己在土木工程、化學、和物理的所學。而環評的科學面同樣需要結合複雜的專業知識,其中最重要的共同精神在於必須「可再現、可討論、可驗證」,讓不只開發案可受公評、環評方法本身也能受到檢驗。
根據原始的資料來源,進行有公信力的科學評估
如果只憑開發單位上繳的文件進行判斷,「那麼結論必然都是對環境衝擊甚小。」原始資料的來源更顯重要,以空氣品質的的參考依據來說,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因為例行進行儀器校正與維修、長期進行空氣品質的實證預測,便屬於較有品質和公信力的資料來源。
繼續以空污評估為例,最重要的科學任務在於建立模式,以預測開發案在施工或營運階段時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就像預測颱風路徑一樣,沙塵暴或霾害的路線也是可以模擬預測的。」為此,需要對大氣狀況、風向風速、地形氣流、以及污染物在大氣環境中的化學轉化、重力沈降、遭遇水體溶解或沖刷、植物或土壤吸附等去除機制皆有全盤了解——風強會吹散污染源、風弱則對當地汙染最深重、風向和地形決定了哪個方位最受影響。而當地人群的生活樣貌又是如何?有時候環評之所以做出較保守的預估,便是為了保護較易受影響的敏感性族群,例如幼兒園。「因為必須先模擬最惡劣的情形,例如最大污染時、最大污染日,所以有些次要的空汙自然去除機制會先略過不計。」
風險評估:如何決定某項危害的大小?
「風險評估的四大步驟是危害鑑定、劑量效應評估、暴露量評估、以及風險度推估。」毒性取決於劑量,除了分別依致癌性或非致癌性來分析目標物,也要了解範圍內居民的生活形態、活動模式、飲食狀況,才能推估暴露族群的致癌與非致癌機率。舉例來說,若你久久去一次燒烤店,並不會蒙受其害;但如果你的職業場所就是燒烤店、或是和劉希平老師當年第一份研究農藥檢測的工作一樣——必須長期接觸有毒物質,那麼便屬於高風險族群了。
「生命預期損失(Loss of Life Expectancy,LLE)」便是為了估算各種風險源對壽命長度影響而產生的一種估算方式,假設每人平均壽命八十年、且終生暴露在該風險源下,那麼會損失多少天的壽命?雖然 LLE 使不同類型的風險有了可以互相比較的基準,但劉希平也提醒,實際上生活中會多種暴露程度不一的風險源同時並存,因此特定風險源的可接受 LLE 值未必有標準答案。
科學檢測技術日新月異,劉希平認為很可能十年後的發展會要求檢測更精細,「例如 PM1 也要測,或是測更多元化的項目。」
現有的環評制度著眼於平衡開發與環境需求,雖然不盡完美,但對環評委員來說,是目前手邊短期內所能獲得的最佳工具。各項科學技術與環境挑戰皆在不停進步,當我們展望未來,環評制度與內容必然將隨時間調整;讓我們期望未來的開發案,能出現更減輕環境衝擊的技術。未來的環評的制度與及其相關的法規、技術也能夠更進化、成為人們行使各項判斷、追求永續發展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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