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黃致豪 (執業律師;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生)
(續上篇)
指標8. 「是你要證明我錯,不是我要證明我對」:舉證責任倒置
許多偽科學領域的共通特色是:先講先贏。我先丟一個理論或作法出來,在沒有人證明我有錯之前,我就是可以被接受的科學原則。
但科學不是這樣跑的(Science does not run like that.)。
科學家為甚麼每個都這麼辛苦,生活在無盡的理論實驗與數據之中,幹得要命?正是因為:科學理論建立的基本原則,就在於提出理論者必須透過各式的假說驗證、證據檢視、實驗結果等,來一步步的證立或修正他早先提出的理論。做不到?那就回家吃自己。理論進垃圾桶(念博士班之後特別有這種悲情感受…)。
但偽科學理論的倡議者或接受者往往不這樣想,他們不願意證明自己是對的,卻常要求別人要證明他們是錯的。
舉例來說吧:在國外因為鬧出諸多性侵冤案,已經漸漸被揚棄的指證娃娃(anatomically detailed doll)(見上圖),在台灣的使用正是方興未艾。
這樣的指證娃娃之所以被使用,乃是基於:疑似性侵被害者的兒少,或許因為年齡問題、智力問題、情緒問題或壓力問題,無法靠自己的陳述來指證被害的歷程之類的思維而生。因此,國內就有司法實務人士與學者支持:透過指證娃娃的利用,來協助兒少在性侵或家暴案件的陳述。
但當科學家或者辯護人依據心理學與邏輯指出:指證娃娃的利用可能不僅不容易透過「協助」取得接近正確的陳述,反而可能因為「誘導」(詢問者的言語加娃娃的利用),以及指證娃娃本身具備的意涵(與性相關的場域),而迫使指證者重新打造出原本不存在的記憶時,支持指證娃娃的人往往會說:小孩都自己指出來摸那裡了,難道會假嗎!那你們要證明使用這個娃娃有問題啊!要證明被告確實無罪啊!之類的說詞。
為什麼不是指證娃娃的支持者要提出理論與實務數據來支持這樣的做法確實有「協助回復記憶」的顯著性呢?我也不知道。
或許是因為,辯護人(就我啦,其他辯護人都很正義)永遠站在邪惡的一方之故吧。
(續下篇)
The post 司法中的科學與偽科學:十個有用小指標幫你辨識偽科學(六) appeared first on PanSci 泛科學.